终止雇佣关系

保单号码: 7.29

政策部分: 人力资源

修订日期: 2022年10月17日


1. 政策声明

大学的政策是,教职员工必须及时通知他们的主管他们打算离开大学.

2. 目的

本政策的目的是确保员工的终止, 包括自愿和非自愿终止, 是否以专业的方式处理,尽量减少对工作场所的干扰.

3. 适用性

这项政策适用于所有教职员工.

4. 部门行政规章、程序和指导方针

人力资源部, 在商业和金融副总裁的职权范围内, 对这一政策负有监督和行政责任,并应颁布部门规章, 程序, 以及与此政策相关的指导方针. 有关合理通知和终止程序的信息见下文附录A.

5. 问题

有关这项政策的问题应直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,地址是 hradmin@zgdx8.com.

附录A:合理通知和终止程序

合理的通知

  1. 员工如欲终止与学校的雇佣关系,必须以合理的书面形式通知其主管.
    1. 豁免员工:提前一个月通知
    2. 非豁免员工:提前两周通知
  2. 大学将适用相同的通知期, 大学应否提出终止合约, 除非解雇的原因是严重违法,需要立即解除雇佣关系.

终止-离开大学

  1. 如果Give予充分的通知,大学将回应有关员工的推荐要求.
  2. 员工的辞职信或主管的解雇通知将被存入离职员工的人事档案,由人力资源部保存.
  3. Exiting employees are required to turn in their University ID card; pay any money owed to the University (e.g., travel advances, library and parking fees or fines); and return all University property (e.g., 键, 信用卡/采购, 停车卡, 计算机和其他技术, 手机, 租赁车辆, 安全设备). 对于欠大学的任何法律债务,工资可能会从最终工资中扣留.
  4. 人力资源部将向离职员工发送离职清单和离职流程的详细信息. 离职员工可要求与福利代表预约,讨论任何有关福利的问题或顾虑.
  5. 在原终止日期后90天内自愿离职并接受新offer的员工将被视为复职,并保留其原雇用日期.
  6. 员工自愿离职,信誉良好,并在原终止之日起90天后接受新的大学就业机会的,将被视为新员工,并具有新的雇用服务日期.
  7. 任何非自愿终止雇佣关系的人,在大学的信誉不佳,将没有资格重新雇用.
  8. 如果离职员工希望讨论与他/她的大学就业有关的任何问题, 他/她可以要求与人力资源部的代表会面.

修改后: 2022年10月17日

采用: 2014年7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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